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
外出審批報備工作的通知
各公司,機關各部室:
近期,國內多地市出現新冠肺炎陽性感染者及確診病例散發現象,疫情防控工作的復雜性、偶然性和不確定性凸顯,防控難度加大。為嚴格貫徹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堅決落實“外防輸入、內防反彈”的管控措施,確保內部疫情防控工作持續穩定,經集團公司研究,決定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干部職工離泰外出的管理,實施全員外出審批報備工作制度,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人員范圍
各公司、機關部室的全體在職職工、勞務派遣人員。
派到合資合作公司的管理人員和職工,接受合資合作公司和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機構的管理。
二、嚴格出泰管理
原則上各公司、機關各部室干部職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離開泰安市。對外出目的地是疫情中高風險區的,暫緩審批或從嚴審批。
三、嚴格業務對象來泰管理
非中高風險區的外地來泰業務對象,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控措施。中高風險區的計劃來泰的業務對象,及時協商調整行程,暫緩來泰,業務以線上辦理為主,確需來泰的,提前三天審批并由業務接待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和上報工作。
四、嚴格出泰審批
(一)出泰審批程序。因公、因私出泰的職工,提前一天履行請假審批程序,由所在單位向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備。如遇緊急情況來不及履行正常程序,應電話審批、報備,事后及時補辦審批程序。
(二)出泰防控要求。外出人員在外出期間必須加強自我防護,正確佩戴口罩、勤洗手、避免在人員集聚區長時間逗留、不與無關人員接觸,外出期間要嚴格遵循途經當地疫情防控的各項規定。
(三)返泰防控要求。外出人員返回前三天須向居住地所在社區、所在單位報備,告知外出人員疫情防控政策,嚴格遵守有關疫情防控規定,所在單位同時向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備。
五、嚴肅紀律
各公司、機關各部室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責任人,集團公司領導班子嚴格做好包保單位監督檢查。要克服麻痹思想、僥幸心理、松懈心態和厭戰情緒,強化組織領導,嚴格管理措施,做好思想引導,建立非必要不出泰的疫情防控工作機制,確保內部防控全覆蓋、無死角。確需離開泰安市的,應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管理,外出人員拒不配合管理,造成疫情傳播等危害公共安全情形的,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黨紀、政紀和法律責任。
附件:泰山燃氣集團有限公司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(備案)表
泰山燃氣集團有限公司
2021年8月4日
附件:
泰山燃氣集團有限公司
疫情防控期間外出審批(備案)表
申請日期:
申請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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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、職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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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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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日期 |
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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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行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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途徑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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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風險區( ) 中風險區(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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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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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風險區( ) 中風險區(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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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知曉返回日前3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及所在單位報備? 已知曉□ 不知曉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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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(部門)主要負責人簽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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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:
1、該申請表由申請人本人填寫。
2、單位(部門)負責人嚴格把關,審批表簽訂當日向集團公司綜合辦公室備案。
3、途徑地和目的地為高中風險區的,要書面詳細記錄每日行程(包括但不限于路線、住宿、就餐、接觸的人員等),返泰后上交疫情防控部門保管。